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成都市双流区;
实施主体: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服务对象: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一)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和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五)有专职或者兼任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场地证明;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经营)
4.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
5.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
7.除实体门店还从事网络经营的
8.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食品经营)
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