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是基于对检材与样本、检材与检材的笔迹特征的比较,其中“差异点”是指检材与样本、检材与检材之间笔迹特征的不同方面。事实上,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同一人在不同时期或通过不同方式形成的笔迹,相互之间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笔迹特征间的差异点是必然存在,也就是说,笔迹特征中存在差异点并不能表明检材与样本不是同一人的笔迹。那么如何来正确认识笔迹特征中的差异点就是笔迹检验鉴定中必须掌握的问题了。
笔迹特征形成以后,书写人可以根据主客观条件的需要,在自己的书写能力范围内变换书写速度,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笔迹的熟练程度一般会由低到高,到达年老以后又由高到低。笔迹熟练程度高的人,可因伪装或其它原因突然降低,但笔迹熟练程度低的人,决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骤然提高。不管是故意伪装的还是本身的熟练程度的变化,都会形成笔迹特征的差异。
鉴定有的案件读取正本有艰难的能够由鉴定中心派人当场拍照或由出自者签名出示影印件。样本。就是指与检材相对性应的供检测核对的材料。如:撰写人同一年或相仿年代、时代的真正字迹样本若干份,对总数沒有实际规定,一般3-5份上下,要是特点体现充足就能够做为样本核对材料。真假评定(是不是同一枚盖印)类案件需提前准备的送检材料:检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