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成都武侯区图书出版物许可证申请材料
成都青羊区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条件
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
1、报给所在地区、县级行政审批局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3、法人代表有关材料
4、网上店铺网址或截图(从事网上销售业务需要)
5、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表
6、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告知书
7、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审批表
8、《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零售和批发,零售为区行政审批局,批发归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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