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审批指南成都市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
2023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对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一、实施区域:
四川省范围内
二、改革措施
1.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承诺时限,监督和法律责任,诚信管理等内容。
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等许可条件,并承诺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经书面审查合格后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2.网上办理审批业务并在网上公布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三十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发行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情况内容不符的,要求其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行政审批决定。
三、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许可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传真机,复印件,座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有必要的经理,计调,导游人员。
五、材料要求:
(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出资人材料;
(4)经营场所佐证材料;
(5)营业设施设备来源说明;
(6)旅行社的企业章程;
(7)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
(8)导游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