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又迎来重要政策落地。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在调整一些阶段性政策的同时,不搞“急转弯”,采取对冲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体现出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今年的减税政策有效统筹资源,精准施策,且主要着力于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减税两个方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科技创新的税收激励对于当前产业转型及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全面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的切实举措,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是近年来我国始终坚持的重要政策,对于保民生、保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来看,会议明确,一方面,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另一方面,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持续稳步恢复增长,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发展还面临一系列困难,有必要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在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此次减税降费针对性更强,有助于更好地帮助相关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会议还提出,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此次扩大先进制造业全额增量留抵退税范围,将惠及更多制造业企业,从而促进制造业发展。”李旭红表示,退税有助于增加制造业的现金流入,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运营。而实行按月增量留抵退税缩短了退税的周期,有助于企业资金周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根据会议披露,此次政策加上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十三五’时期我国小微企业税负已处于较低水平,此次优惠政策进一步加码,力度很大,可以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动能,对于今年的稳增长、保就业均具有积极作用。”李旭红表示。
为切实支持企业降负,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会议还强调,在落实减税政策的同时,要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同时引导地方利用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合理降低政府杠杆率,防止盲目铺新摊子,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接下来要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恢复元气,在减税降费之外,还要继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刘向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