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用农产品包装物或标识上可以不标明什么
(1)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疾bing作用的;(2)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3) 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 品的;
(4) 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5) 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 xing描述的;(6) 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7) 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止标注的内容。
我们通常所讲的食品标签,系指预包装食品,对散装食品没有特别规定。我国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标注内容必须强制执行GB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非强制标示的内容有批号,食用方法,能量和营养表等,对偏小容量的包装食品可以简约标注。
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条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第六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汇总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
鼓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
第八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相关行业协会和食用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履行法律义务。
怎么获得食用农产品标签
利用标签制作软件设计制作下相应的农副产品标签,有关步骤可供参考:
在标签制作软件,新建标签之后,在文档设置-画布中,设置背景颜色,勾选打印背景,点击确定。
点击软件左侧的“插入位图图片”按钮,在画布上绘制一个位图对象,双击位图,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号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手动输入”,点击左下角的“浏览”,选中要插入的图片-打开-添加-确定。
点击软件左侧的“实心A”按钮,在画布上绘制一个普通文本,双击普通文本,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删除默认的数据,在下面的状态框中,手动输入中琅平价农副产品标签,点击编辑。
在文字中,设置文字的字体、样式、大小、颜色、对齐方式、字间距等,之后点击确定。
点击软件左侧的“圆角矩形”按钮,在画布上绘制矩形对象,双击矩形,在图形属性-基本中,可以设置线条的线型、颜色、粗细等,如图所示:
按照以上步骤在标签上添加文字,之后点击软件左侧的“线段”按钮,按住shift键在画布上绘制线条,绘制一根线条之后可以复制粘贴,也可以继续点击左侧的线段按钮进行绘制,如图所示:
设置好之后,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按钮,查看中琅平价农副产品标签的预览效果。
食用农产品标签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去超市或者农贸市场的时候,可以看到一些农副产品如:粮食、蔬菜、茶叶、干果、食用油等产品上都贴有相应的农副产品标签,
上面包含了品名、产地、计价单位、价格、规格型号、等级等,那你知道这种农副产品标签是如何制作出来的吗?接下来利用标签制作软件设计制作下相应的农副产品标签,有关步骤可供参考:
在标签制作软件,新建标签之后,在文档设置-画布中,设置背景颜色,勾选打印背景,点击确定。
点击软件左侧的“插入位图图片”按钮,在画布上绘制一个位图对象,双击位图,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号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手动输入”,点击左下角的“浏览”,选中要插入的图片-打开-添加-确定。
点击软件左侧的“实心A”按钮,在画布上绘制一个普通文本,双击普通文本,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删除默认的数据,在下面的状态框中,手动输入中琅平价农副产品标签,点击编辑。
在文字中,设置文字的字体、样式、大小、颜色、对齐方式、字间距等,之后点击确定。
点击软件左侧的“圆角矩形”按钮,在画布上绘制矩形对象,双击矩形,在图形属性-基本中,可以设置线条的线型、颜色、粗细等,如图所示:
按照以上步骤在标签上添加文字,之后点击软件左侧的“线段”按钮,按住shift键在画布上绘制线条,绘制一根线条之后可以复制粘贴,也可以继续点击左侧的线段按钮进行绘制,如图所示:
设置好之后,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按钮,查看中琅平价农副产品标签的预览效果。
酸菜,盐菜属于农产品吗?需要贴什么标签
题主是否想询问“酸菜,腌菜属于农产品吗?需要贴什么标签吗”?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属于,贴食品标签。酸菜,腌菜属于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可以自产自销,无需办理生产许可资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个人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才可销售。
农产品无标签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发现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立案。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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