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行车行吊销售厂家介绍使用行车遥控器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遥控器操作前,携带遥控器蹬车,进行行车日常检查。无司机室的车辆,也需蹬车检查。进入司机室后可将遥控器解下,在司机室内手动试车。遥控器使用前,检查遥控器外观,保证遥控器清洁完好、编号与工作场所车号对应。 在行车大梁安全位置上,按下启动按钮2s后再次按下启动按钮,鸣铃(须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S),铃响之后,方能进行遥控器试车程序,否则严禁试车。 出遥控器保管室前正确配带遥控器,须将遥控器正式、牢固挎于身体正前方,严禁斜挎、背挎遥控器。试车结束后,在司机室内将旋转按钮打到遥控器操作位,电锁一直打在闭合状态,不得拔出电锁钥匙;然后正确佩戴遥控器,方可到大车梁进行遥控器试车。 试车须按照大车、小车、主钩、副钩、副小车顺序进行,确保安全限位有效,不得带病运行。 送电后,紧急开关试3次,确认紧急开关按钮有效,无阻滞后方可下车试车。 加速时,逐步增档,档位之间须停1-3s;减速时,逐级减档,严禁利用档位自复位功能自动回档。 正向面对行车吊物,严禁背对、侧对行车(注意正向面对滑线时遥控器操作方向与实际方向一致),操作行车时严禁与他人闲聊。 遥控器操作,行车工需在15m以内控制操作,严禁超出15m范围。 严禁磕、碰、摔遥控器,严禁私拆遥控器。 任务结束或暂时不用遥控器,及时按下紧急开关按钮,确保操作停止后行车不动作。 严禁非本岗人员触摸、操作遥控器。 除行车日常点检期间,其他作业时间保持遥控器正确佩戴。 保证其电源充足,遥控器上LED红灯闪烁时及时更换电池,并及时对电池充电。 本岗任务结束后将遥控器擦拭干净交班里保管。